普陀区教育局教研室关于公布年度学科论文评比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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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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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做好一年一度的学科教学论文评比工作,营造一个更为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比环境,根据省、市教研室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全区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将作如下调整: 一、实行“三‘统一’一‘分离’”制度 1、统一发文。各学科教学论文评选的时间、论文的主题、论文的格式要求、论文的评选结果等所有信息由教研室集中统一发文公布。 2、统一获奖比例。教研室根据各学科上交论文数量,统一一、二等奖获奖和推荐参评市优秀教学论文评比的比例。 3、统一聘请评委。各学科评委由教研室统一在学科评优专家库中随机组建各学科专家评审组。 4、“评”“奖”分离。所有教师论文(包括电子稿、承诺书)上交教研室办公室,由办公室集中甄别、造册、编码,在留下印有参评教师信息的扉页后分别送各评委。办公室在对专家评审成绩综合排序后交主任室审核后,由办公室评奖发文。 二、具体规定 1.名称。全称“普陀区××××年教学论文评比”,简称“区教学论文评比”。 2.格式要求 论文正文前一页为论文扉页,论文扉页所写内容:1.参加何学科何年度论文评奖。2.论文标题、摘要和主题词。3.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论文正文要求:1.论文标题一律用黑体三号(不具姓名及工作单位)。2. 论文正文一律宋体小四号字,标准字间距、行距和页边距。论文应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文字简洁、格式规范。字数在3000字以上,最多不超过5000字(小学英语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1.5倍行距)。3.文末注明参考文献。4.论文一律用A4打印稿。5、参评论文要求提供电子文稿:Word文档命名一律用“学校+作者姓名+(电话号码)”。 论文扉页只设计1份,其余2份不设论文扉页。 3、论文要求。 教学论文应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学科性、实践性。参加评比的论文必须是近两年撰写,且未参加过市级及以上评比的文章。参评论文须报送电子文档和承诺书各一份,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超过10000字的论文或以课题报告、调研报告形式撰写的,不予评奖。 4. 论文评比学科。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初中社会、思品、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品德、中小学体育(初中、小学)、中小学音美(初中、小学)、中小学综合实践(初中、小学)、中小学信息技术(初中、小学)、中小学德育(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幼儿教育。 5.奖级及比例:奖级设一、二等奖,不设区级三等奖。获一、二等奖总数之和为总篇数的60%,其中一等奖占1/3(包括市一、二等奖数,已获市级一、二等奖不参加区级评比),二等奖占2/3。 6. 聘请评委。评委一般在市区学科带头人中选取,评委人数控制在3—5人,由办公室负责聘请、落实。 7.评审程序。先由办公室派专人对论文进行审核,取消抄袭造假论文评比资格;再组织专家评审;主任室审核,统一发文。 8.所有参评论文一式3份,承诺书一份,按学科规定时间报送区教研室,小学交一楼总务处刘国平老师处,初中交三楼童萍飞老师处,并将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童老师处,(tongpf2010@qq.com)。不收取论文评审费。 9.各学科评选的主题、截稿日期或有其它要求由学科教研员另行负责发函通知(不再以文件形式通知)。 附:各学科论文评选主题及截稿日期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学科论文评比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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